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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红河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总支委员会职责

发布日期:2018-09-20    浏览次数:

 

书记的职责

1.负责召集总支委员会和总支党员大会;结合本学院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总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总支委员会和总支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组织制定和落实总支工作计划;检查总支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总支委员会、总支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同总支委员、行政负责人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总支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总支委员民主生活会,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总支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副书记的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书记召开总支委员会议和党员大会,并开展有关工作。

2.协助党总支书记,围绕学院中心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3.加强对师生党员的思想教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4.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身修养,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积极配合党总支书记开展各项工作,并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组织委员的职责

1.了解和掌握总支的组织状况;会同宣称委员提出组织生活;适时做好总支委员会的换届改选、补选总支委员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总支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受新党员的手续;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总支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优秀党员、好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宣传委员的职责

1.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本单位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经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具体组织实施。

2.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以及文化业务知识。组织党课学习,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做好宣传鼓动工作。

4.指导和推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科学、技术知识学习和体育活动。

 

纪检委员的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2.检查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的情况,提出加强纪律、端正党风的建议和办法。

3. 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纪的案件。

 

保密委员的职责

1.教育党员和非党群众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提高革命警惕,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2.及时了解本单位人员的思想变化,分析研究发生泄密事故的规律性,做好防范工作。

3.协助行政部门严格执行有关保密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保证安全。

4.协同行政部门调查分析本单位出现的各种泄密事故、出现问题及时报告,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发生政治、刑事案件及时报告,保护现场,并在保卫、公安部门的指导下查清案件。


 

                 中共红河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总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