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红河学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学院)》的精神,制定本制度。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接待日工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处级领导轮流接待,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
三、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接待日定于每周星期四下午(14:00--17:00),由一位马克思主义学院现任领导负责接待。地点在含章楼二楼203、204、205办公室。
四、办公室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接待日的人员安排、来访预约,根据院领导批示开展调查、协调、处理和督办。
五、为提高工作效率,便于院领导提前掌握情况并有针对性地解决有关问题,来访人员应至少提前一天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办公室预约,明确要反映的问题,若需提交书面材料的,应至少提前一天交由办公室转交参加接待的学院领导。
中共红河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0年5月